2024年11月16日04时30分许,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八一路一住宅发生火灾,导致7人死亡,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,经济损失约871万元。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《桑植县澧源镇“11·16”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》。
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,建筑面积2330平方米。地上1层西侧临街面为门店,非临街面为居民住宅。地上2至6层为居民住宅,其中2至5层为标准层,每层3户,第6层2户,共15户。局部设有地下一层,用作杂物间。起火部位位于203室,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。203室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吴某某,于2022年5月12日租给宋顺手机快修店经营者宋某某。事发前,203室内客厅供宋顺手机快修店送货员宋某某和王某日常休息,室内摆放了沙发、床、木柜、烤火架、桌椅等家具,电脑、空调、饮水机、烟灶等家用电器,自行车、置物架、纸盒等生活用品以及包括屏幕、盖板、电池、塑料手机壳、充电器等在内的手机配件若干。
事故调查报告显示,2024年11月16日4时30分许,203室客厅有烟气飘散;4时47分,203室客厅内地面连续出现跳动的映射火光;4时49分,203室北面阳台窗户冒烟,烟气从建筑物北面向楼上蔓延;4时52分,三楼楼梯间出现烟雾,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;5时2分6秒,303室彭某(火灾中死亡)报警;5时3分7秒,602室宋某某报警;5时4分35秒,303室田某(火灾中死亡)报警;5时8分,203室北面阳台窗户冒火,火势沿北面窗户向楼上蔓延,303室阳台窗户过火燃烧;5时12分,203室南面窗户冒火,火势沿南面窗户向楼上蔓延,303室南面窗户过火燃烧;5时14分,三楼楼梯间出现火光,三楼楼梯口窗户过火燃烧,火灾遇难人员均位于303室。
经现场勘查鉴定、检验检测和起火原因分析,认定桑植县澧源镇“11·16”较大事故系锂电池发生热失控引发。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包括:火灾发现较晚,失去处置初期火灾的时机;外搭防盗网储物空间是竖向蔓延的主要原因;发现火灾时处置方式不当,加快火灾发展;火灾荷载大,火势发展燃烧猛烈。
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包括:未第一时间逃生,错过黄金逃生时间;火势和防盗网封堵了逃生通道,被困人员无法逃生。
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。203室租赁户宋某某,在203室内存放废旧锂电池导致引发火灾,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,因涉嫌失火罪被桑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,建议追究刑事责任。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14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,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。建议责成桑植县人民政府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,并在全县安全生产会上对澧源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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